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天津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记者:郭文生 任效良 发布时间:2023年1月10日
天津市生态环境部门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加大助企帮扶力度,促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图为北辰区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检控站工作人员近日走访天津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向企业负责人详细介绍玻璃制造行业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中涉及车辆与非道路机械管理要求,广泛征求移动源方面精准服务企业、护航绿色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北辰区生态环境�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天津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综合运用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协同治理、机制创新、示范引领等手段,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机制初步建立
11.7%——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 11.7%以上
90%——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2030年,清洁低碳安全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
50%——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新车销售量的 50%左右
2025年打造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引领样板
《方案》明确,到2025 年,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机制初步建立,统筹整合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打造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引领样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重点企业达到国内清洁生产以及能效先进水平,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指标。
到 2030 年,减污降碳协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清洁低碳安全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实现四个协同,突出五个重点行动
为确保目标如期实现,《方案》提出,将加强源头防控,实现“四个协同”,即规划布局协同。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指导各区分类开展城市建成区、农业生产区和生态功能区减污降碳。
环境准入协同。以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为重点,严把环境准入关。
绿色生活协同。加大《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宣传力度, 持续开展六五环境日、全国节能周及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绿色 发展引领机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生态建设协同。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 推进“871”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深入推进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区建设,不断增强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陆地碳汇功能。
突出五个重点领域行动。在能源领域协同增效行动中,统筹全市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巩固多气源、多方向的供应格局,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1.7%以上。
在工业领域协同增效行动中,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加快工业领域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利用全流程绿色发展。
在交通领域协同增效行动中,提高铁路、水路运输比例,打造绿色物流体系,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推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到 2030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50%左右。
在城乡建设领域协同增效行动中,合理控制建筑总规模,杜绝大拆大建,推广绿色低碳建筑材料和绿色建造方式,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
在农业农村领域协同增效行动中,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到2025年,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3个百分点,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方案》还提出,加强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四方面要素治理协同。发挥大气污染防治协同作用,加大PM2.5 和臭氧污染共同前体物VOCs、氮氧化物减排力度,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强化VOCs源头治理,严格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发挥水环境治理协同作用,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工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构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适时启动再生水厂扩建工程,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碳排放测算,优化污水处理设施能耗和碳排放管理。发挥土壤污染治理协同作用,全面落实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预防新增土壤污染,严格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研究盘活盐碱地等土地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发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作用,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及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和推广,推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全面禁止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添汞产品的非法生产。
同时,天津市将推动试点示范,探索各类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模式。在“无废城市”建设中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到2025年,主城区、东丽区和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开发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鼓励各类产业园区积极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等工作。鼓励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 和B 级企业、天津市绿色发展企业“领跑者”开展减污降碳示范行动,结合自身特点,探索深度减污降碳路径。
开展各类低碳(近零碳排放) 试点示范建设。积极推动区域和建筑、企业、工业园区、社区等重点领域开展低碳(近零碳排放)试点示范建设。支持滨海新区申报气候投融资试点,在低碳项目投融资方面率先创新。探索开展面向碳中和的零碳或碳中和技术产品研发、综合示范、应用推广。依托滨海新区保税区临港片区,打造氢能示范产业园。鼓励钢化联产,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示范。
此外,《方案》还对健全减污降碳政策举措、加大减污降碳科技支撑、提升减污降碳基础能力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