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绿水青山筑牢纪律屏障
——衡阳纵深推进“洞庭清波”专项行动
记者:谢奔 谢琼 刘笑雪 发布时间:2023年8月12日
盛夏时节,在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高湖镇新旺村,白鹭等野生鸟类时而翱翔天空,时而划过水面,与洣水两岸的杉树林遥相呼应,呈现一幅“水清、岸绿、景美、鸟飞”的生态画卷。
优越的水域生态环境,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守护。近年来,衡阳市纪委监委紧盯严守生态安全红线,纵深推进“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持续推动“一江四水”联动整治,强化政治监督,全力守护好衡阳的绿水青山。
全市一盘棋,监督聚合力。衡阳市纪委监委出台《2023年衡阳市“洞庭清波”常态化工作方案》,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推动专项检查和集中督导相结合,持续深化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内外联动的督导检查,让监督更精准。
“对挂牌督办的问题,要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及时验收销号。”近日,在全市“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部署会上,11个成员单位、12个县市区领取了“问题清单”“监督清单”,市纪委监委紧盯重点问题整改跟进监督。
为确保清单问题整改到位,衡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套措施”,剑指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运动式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形追责问责。2021年以来,全市就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2022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全市相关部门办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144件,为绿水青山筑牢纪律屏障。
既要推动立行立改,又要举一反三推进系统治理。衡阳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促改,将查办问题、严肃问责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相结合,动态式夯实制度短板,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并发布《尾矿库安全风险预警报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风险预警提示,打好制度“补丁”,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
从专项监督升级为常态化监督,衡阳生态环境质量各项指标正悄然发生着“绿色跨越”:环境空气质量首次全域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城区PM_2.5年均浓度分别为32μg/m^3,是衡阳有监测记录以来最低浓度。湘江干流衡阳段水质均值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排全省第一、位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衡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严的基调不放松,以有力监督牢牢守护好碧水清波。”衡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