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谱写林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系列解读之六
记者:胡晓蓉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4日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林草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云南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提升产业富民水平,弘扬森林生态文化,奋力建设高质量“森林云南”。
为切实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转换通道,加快推进云南从林草资源大省向林草产业强省迈进,云南省以“绿水青山是水库、粮库、钱库、碳库”作为推动林草工作的发力点和突破口,不断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推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在绿水青山中不断赢得金山银山。
目前,云南省初步形成以核桃和澳洲坚果为主的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木竹加工、林浆纸、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观赏苗木、草产业等具有云南特色的林草产业体系。2022年,全省林草产业总产值达3600亿元以上,较2021年的3002亿元增长20%以上。全省林草企业达6741户,其中国家级林草龙头企业15户、省级龙头企业496户。
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新部署新要求,立足资源和禀赋优势,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大力发展现代林业。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坚持造林与护林并重、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大力培育新型林业主体、深入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等5个方面着手,做好林地文章,向林业要收入、要效益、要发展。把现代林业作为云南省推进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一座富矿和壮大资源经济的一大领域。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云南省树立“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的理念,学习福建、浙江等地林改经验,深入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
坚持造林与护林并重,云南省将分门别类完善天然林、公益林、人工商品林等的综合利用政策,强化林权抵押贷款、资金奖补、产品收储等金融支持,形成服务林业改革发展的合力。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挖掘森林“水库、粮库、钱库、碳库”的潜力,创新“森林经营+产业发展”模式,抓好低产低效林改造,积极发展林药、林菌、林菜、林禽等林产业,促进林产增值、林区发展、林农增收。
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大会要求,积极引导林业龙头企业、国有林场与村集体、专业合作社、林农合作,鼓励和支持林地经营权入股合作、规范有序流转,把分散在一家一户的林权集中起来,提高林业发展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水平。
深入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把树种在群众身边、种在房前屋后、种在街边路旁,从“颜值”到“肌理”,从局部亮点到连线成片,扮美城乡人居环境,让老百姓充分享受绿的空间、美的环境。
“林草领域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主阵地。”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着力发挥林草资源综合效益,下一步,全省林草系统将着力推进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健全政策体系。聚焦放大3.18亿亩森林资源综合效益,健全完善天然林、公益林、人工商品林等不同类型森林综合利用政策,加大贷款贴息、资金奖补、产品收储等支持,强化林草产业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二是完善产业布局。聚焦林下经济、特色经济林、旅游康养、木竹加工等产业优化总体布局。围绕重点产业加强包装策划,强化省州县联动,全面推进精准招商引资,积极招引培育高质量的林草产业链主、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加强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三是做强资源经济。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更好盘活森林资源。依托林地资源优势,有效拓展森林经营+产业发展路径模式,合理控制利用强度,推进集约化经营、标准化建设,着力发展林药、林菌、林菜、林禽等林下经济,放大森林资源综合效益,有效破题特色林业。
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和推进林草工作,云南省将深入探索,让林业增效益、群众得实惠,实现生态美、林业强、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奋力谱写林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