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初步形成湿地保护网络
发布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6日
近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陕西省湿地总面积约462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49%。全省共建立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湿地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16处、国家湿地公园43处、省级重要湿地55处,初步形成了湿地保护网络。
陕西省在“三区三线”划定中将43个湿地公园共45460平方公里范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加快推进省级重要湿地认定,积极申报红碱淖省级重要湿地晋升为国家重要湿地,推动西安田峪河、平利古仙湖等8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工作;启动陕西省智慧湿地监测平台建设,在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重点区域逐步建立湿地生态监测(站)点;严格控制占用湿地,对利用湿地资源的行为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开展保护全省重要湿地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恢复湿地6000余亩。
报告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修复;依法将湿地纳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或自然公园;强化基层湿地管护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有效发挥林长制、河湖长制作用,建立完善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