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蒙签署《环塞罕坝周边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控合作协议》
构建环塞罕坝周边林草资源保护屏障
记者:曹智 姚伟强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9日
从省林草局获悉,河北省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共同签署《环塞罕坝周边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控合作协议》,认真贯彻落实《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深化环塞罕坝周边森林草原防火联防联控,有效预防和扑救环塞罕坝周边森林草原火灾。
按照合作协议,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将牢固树立“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发展理念,秉持“常态协作、资源共享、齐抓保护、区域联动”的合作原则,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加强相互配合,实现“行政区划有边界、森林草原防火无边界”的工作目标,构建起环塞罕坝周边森林草原资源的绿色保护屏障。
合作协议划定的环塞罕坝周边森林草原防火联防区域包括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罕坝机械林场、木兰围场国有林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红松洼自然保护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赤峰市克什克腾旗。
合作协议明确,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组织、县级(单位)落实”的方针,双方将组建联防委员会。联防委员会实行轮值负责制,负责定期召开联防联控工作会议,组织联防行动,推进业务开展。两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协调落实。联防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双方逐步对接森林草原防火业务系统,建立联合信息指挥平台,共享森林草原防火相关数据,有效提高火灾预防和处置能力。定期通报当前有关重点工作的计划安排和开展落实情况,定期交换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信息和经验做法,指导各地(单位)及时通报发现的火灾隐患,共建“省、市、县、乡、村”五级防火信息共享机制。
构建通信联络平台,双方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环塞罕坝区域森林防火通信系统建设,逐步建设区域性通信联络平台。打通林区通信壁垒,促进防火信息在最大范围内实现共享和交换,实现森林草原防火人员的日常沟通联络和战时的通信指挥,实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协同处理。
完善力量调动制度,双方将进一步修订完善联防区域内的应急预案,强化预案演练。逐步加强环塞罕坝周边航空护林护草,提升空中巡护力度。按照火灾等级统一协调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和力量,建立健全分级响应机制,指挥跨省界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