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酒泉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支撑
记者:成健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0日
近年来,甘肃省酒泉市加快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全力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领域的应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发挥明显。
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酒泉市委、市政府高站位统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成立专门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酒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充分结合区域定位、空间发展和保护格局,编制完成“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印发实施了《酒泉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3年5月,按照《甘肃省2023年生态环境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要求,从严、从细、从实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进行更新调整,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同步更新实施《酒泉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更新版)》。更新调整后全市划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86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55个,一般管控单元7个,重点管控单元24个。构建起了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为重点,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手段,以信息平台为支撑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压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责任
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统筹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治理,支撑优化重大项目布局,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纳入《中共酒泉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酒泉市委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系统推进、严格监督考核。
制定实施《加强和规范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的工作措施》,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纳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立从问题识别到解决方案的分区分类管控策略。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建设用地审批决策的重要依据,全市涉及建设用地审批均核查用地生态环境空间布局约束、污染防控要求,实现了源头预防的关口前移,有效避免和解决了建设单位前期工作周期长、投入多等问题,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得到部门和企业的认同。
推进成果应用助力绿色发展
不断强化源头防控效力,高效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优化产业布局、合理配置资源、促进项目落地的作用,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园区规划、建设项目源头管控的重要措施,加强与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联动,主动介入项目前期服务,指导优化项目依法依规落地。
通过规划环评、建设项目选址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避让了南石滩地级水源保护地二级保护区环境敏感区,G331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大红山至霍勒扎德盖段新建项目避让了马鬃山北山羊自然保护区和沙化土地封禁区,肃州区400万千瓦调峰火电项目避让了一般生态空间。
近年来,酒泉市先后审批完成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修编)18个、建设项目环评700余个,均开展了“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识别了部分规划、项目涉及生态红线、一般生态空间的点位,从环评初期进行了优化调整避让或强化了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对115个不符合空间准入的拟建项目提出调整优化建议,对31个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规划环境合理性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和审查意见均被编制单位和建设单位采纳,有效防范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推动“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编制了《酒泉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并报生态环境部列为国家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城市试点市。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全国新能源示范区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断强化环境要素支撑,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以“三线一单”更新调整为契机,在充分衔接《酒泉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在“三线一单”的环境准入清单中明确新能源产业发展布局准入条件和要求,为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壮大预留充足空间,保障了全市重要产业结构与新能源布局执行政策的一致性和协同性,确保助力减污降碳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