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答“林改四问” 激活“一池春水”
——访湖南省林业局副局长胡锋
记者:胡焕香 欧阳文芳 郭尧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7日
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持续答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林改四问”,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林业力量?《中国绿色时报》近日专访了湖南省林业局副局长胡锋。
《中国绿色时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实践。湖南在这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如何?
胡锋:湖南“七山一水二分田”,是南方重点集体林区。近年来,湖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在试点示范、林业产权保护、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林权价值实现机制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相关经验做法获得国家林草局认可,并在全国进行了推介。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度机制逐步完善。这些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并实施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2024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集体林权制度体系。与此同时,省林业局联合省直有关部门细化政策举措,在林权登记与流转交易、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林木采伐管理、林业产业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为深化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是保障产权权能,发展动力明显增强。基本完成了集体林地明晰产权、勘界发证的主体改革任务,全省确权率、发证率分别达到97.8%、95.3%。在全国率先实施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将林木采伐指标“阳光分配”到县、乡、村、组,有力破解了林农采伐难的问题,这项改革曾被省政府列为为民办实事之一,获得国家林草局的充分肯定。在浏阳市、洪江市开展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颁发林地经营权证,赋予其融资担保等权能。我们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23.72亿元,有效促进“叶子”变“票子”、资源变资产;全省森林保险投保面积达1.21亿亩。
三是加强资源保护,林区生态持续改善。大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建立和完善森林督查制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与林改之初的2006年相比,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3.15%,增长了4.45个百分点;全省森林蓄积量增长到6.55亿立方米,增长了67.09%。全省累计建设了585处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绿色成为湖南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底色。
四是推动规模经营,规模效益不断提升。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建立林权交易规则,有效规范了林权流转交易秩序,保障了交易双方的权益,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全省累计流转林地1200余万亩,规模经营主体12782家,带动340多万农民就地就业。2023年,集体林重点县农民来自林业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71元。
五是发展特色产业,林业经济快速壮大。着力打造油茶、竹木、林下经济、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花木五大千亿产业,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从2006年的551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5371亿元,增长近9倍,许多山区林农依靠林业走上了富裕之路。其中,油茶在种植规模、产量、产值、科研水平等方面持续领跑全国,生态旅游快速发展,林下经济异军突起,竹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林业力量。
《中国绿色时报》:湖南稳妥开展省级试点工作,在改革创新方面有哪些典型经验?
胡锋:湖南结合工作实际,选取怀化市和浏阳市、古丈县、花垣县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省财政每年保障190万元的试点经费,各试点单位均以政府名义出台试点方案,部分单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林权抵押贷的“会同模式”是一个典型模式。会同县率先推出了绿色金融不动产权证,将原林权证的林地使用权和现有的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三权合一。为了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政府组建了林权评估平台、土地流转平台、林权交易平台、林权拍卖平台,给林权抵押贷款提供一站式全链条服务,实行对评估、流转、交易、贷款、拍卖、收储等环节全过程闭环管理。同时,创新实行兜底收储,设立2000万元兜底收储资金池。由县属国有企业县林投公司与贷款银行、林农(林企)签订三方协议,约定林农(林企)以山林经营权和收益权作抵押向贷款银行申请贷款,一旦贷款林农(林企)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由林投公司收购抵押的林权,并负责兜底偿还银行贷款,有效破解了林农(林企)贷不到、银行不敢贷的难题,推动森林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资金促发展。截至2023年底,会同县已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302笔,金额3.3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资近20亿元,带动农户增收近3000万元。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探索林下空间经营权登记融资,形成了靖州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模式,按照“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别设立经营权,形成多权属组合,创新了林下空间经营权确认、登记、流转、融资机制,有效激活林业发展的“一池春水”。我们还有沅陵县的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通道县的林业碳汇等探索创新也都可圈可点,有些经验做法获得了省委、省政府肯定,并被国家林草局推介。
《中国绿色时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湖南深化集体林改制度改革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胡锋:下一步,湖南省将认真抓好中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我省《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四个重大问题持续发力,推动湖南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一是围绕“山要怎么分”,加快推进“三权分置”。着力处理好农民和林地关系,建立健全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夯实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权利,促进林地林木等要素资源流动。重点盘活“责任山”和“自留山”,赋予“两座山”林地经营权再流转和抵押担保权能,确保林业经营者取得的林地经营权能流转、能抵押、能变现。积极推进林权不动产登记,按照“不变不换、分类处置”等要求,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围绕高效办好“一本证”,优化登记流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是围绕“树要怎么砍”,切实加强森林经营。优化公益林天然林管理,立足自然禀赋、生态区位,科学调整保护范围,可依法依规把不该划入的公益林调出,对森林起源存疑的地块重新认定。改革林木采伐制度,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抚育和低效林改造所需采伐指标不够可调整使用主伐和更新采伐指标,探索市域范围内不同编限单位之间调剂使用采伐限额。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调整公益林采伐方式和年龄。采伐人工商品林不超过30立方米的,全面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取消伐区调查设计、伐前查验等程序。强化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用地保障,同步安排项目建设所需的林木采伐指标。
三是围绕“钱从哪里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联合金融等有关部门着力打通林业经营者与银行之间的融资渠道,创新推出更适合林业特点、更长周期、更低利率、更低风险、更简便手续的信贷产品;聚焦五大千亿产业,重点开发油茶贷、竹林贷、林下经济贷、花木贷等特色信贷产品,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强化森林保险保障功能,建立收储兜底制度,为地方经济发展和林业生产经营注入更多金融“活水”。选择1市6县开展“湘林碳票”应用先行区建设,探索湘林碳票的多场景应用,促进林业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
四是围绕“单家独户怎么办”,持续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出台奖补措施,引导农户在自主、自愿、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地流转林地经营权,将分散的林地整合起来,培育专业高效的家庭林场、集体林场、股份合作林场、林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集约经营、规模经营。鼓励农户与农户、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与林业企业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或者合作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发挥国有林场人才、技术等优势,通过“国有林场+集体经济组织”“国有林场+农户”等模式,鼓励国有林场积极参与集体林经营,带动周边集体经济发展和林农增收。
改革永远在路上,需要久久为功。湖南林业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湖南篇章贡献林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