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
记者:张倩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9日
近日,《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方案》正式印发。为落实《方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推进会,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会上,6个地市分享了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典型经验,本报特对相关内容整理摘登。
江苏:严把整治质量 强化截污治污
2019年以来,江苏省扎实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共排查确认沿江、环太湖排污口1.6万个,对1.2万个具备采样条件的排口进行采样监测,对所有排口进行溯源分类,并按照规范进行统一命名和编码,建立了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全面启动分类整治,将存在问题的9442个排污口纳入整治范围,已完成整治7119个,整治完成率75.4%。
高位组织推进。江苏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江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门印发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地方政府和部门职责。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做出批示,提出“有口必查、有水必测、有源必溯、有污必治”的工作要求,部署推进监测、溯源、整治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分管领导多次赴现场调研督导,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部门协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住建厅、农科院、南京大学等单位制定排污口整治技术规范,明确了排污口整治技术路径。各设区市政府印发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全面梳理排污口存在的问题,编制“一口一策”,明确整治措施、责任主体、监管部门和整治时限。相关部门结合黑臭水体整治、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农村污水治理、池塘标准化改造等工作,协同推进排污口整治。
强化截污治污。针对雨污混排、生活污水直排问题,通过开展管网清疏、雨污分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措施,推动解决了一批污水收集不到位等问题。据初步统计,目前已完成截污治污排口420个。
严打非法排污。2021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检察院、公安厅将“两打”统一行动,拓展到严厉打击长江流域废水偷排直排环境违法犯罪。全省共检查涉水企业约1.3万家,发现773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854个,其中涉嫌偷排101家,超标排放262家。
强化示范引领。从泰州市开展试点到全面开花,全省共建成24项整治示范工程。如苏州昆山市对仁和佳润金属制品公司雨水排口超标问题进行深入溯源,督促企业对雨污混流问题进行整改,并对超标排放问题依法查处,企业实施雨污分流疏通工程,整改后雨水达到排放标准。
严把整治质量。指导各设区市建立验收销号制度,完善整治台账,对完成整治的排污口开展验收销号。省生态环境厅严格把关,对地方上报整治完成的排口逐一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会同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督查帮扶,每个市现场抽查10个排口,对发现的整治成效不稳固等问题要求地方进一步整改。
加强长效管理。一是完善组织机制。在原有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全省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入河入湖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二是持续开展监测。从2020年起,各地按照“有水必测”原则,不断总结排放规律,持续开展补充监测,排口采样数量从6500个增加到1.2万个。印发《江苏省入河(湖、海)排污口监测技术规范》,生态环境部门每年按不同比例开展监督性监测,及时掌握排放状况。三是强化监控预警。依托大数据平台,对已安装自动监测设施的工业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开展非现场监管,发现异常数据及时转交执法部门现场调查。四是开展日常巡查。省河长办将排污口纳入基层河长巡河内容,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开展全域排查。推广长江排污口排查整治做法,先后启动太湖、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涵盖长江、太湖以及省内666条骨干河道、161个重点湖泊。目前,长江、太湖流域已完成排查,共发现各类排口3.7万个;淮河流域已完成一级排查,发现疑似排口7万个,计划年底前完成排查。
安徽芜湖:提高思想认识 强化监督管理
安徽省芜湖市拥有194公里长江岸线,境内河湖水网密布,入河排污口点多面广。生态环境部交办并经现场溯源排查、审核确认,芜湖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共1532个,占全省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总数37%。芜湖市坚持高位推动,确保入河排污口整治到位。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排污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市级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多次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上专题研究部署整治工作,实地督导检查整治工作进展。截至目前,芜湖已完成全部1532个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编制,完成整治排污口806个。完成全部965个应监测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分析,并持续开展跟踪监测。完成276个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排污口竖牌工作,做到排污口“有标牌,看得见”。建设排污口可视化管理平台,展示排污口基础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二是将排污口整治工作和长江生态环境治理有机结合。芜湖市把入河排污口整治作为加强长江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的重要抓手,将入河排污口整治与“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2019年—2021年)”有机结合,投入近60亿元,通过排口溯源调查、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等方式,系统治理排污口污水直排等问题。对城区主要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和扩建工程,出水水质全部达到城镇污水排放一级A标准,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30.5万吨。拆除码头、修造船点216个,释放长江岸线32.3公里,清理出滩涂陆域面积约243.5万平方米。建成船舶污水接收设施21套,整治“散乱污”企业3000余家,规范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364家,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使用和秸秆综合利用,消除污水直排长江隐患。
三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建立健全排污口监督管理体系。将排污口整治列为芜湖市“十四五”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制定《芜湖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十四五”水生态环境规划》。按照“分工到部门,落实到区县”原则,印发《芜湖市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芜湖市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建立“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排污口整治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强化部门间分工协作,协同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对全市入河排污口实施审批管理,严格排污口设置审核,保留并审批工矿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等入河排污口65个,为排污口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系统治理打牢基础。对重点排污口加装在线监测设备,建立“智慧排水”监管系统,做到“有在线,管得住”,提高智慧化监管水平。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利用沟渠、河港、排干等“零存整取”排污、非法设置入江排污口和利用现有入江排口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筑牢水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四是分类整治,探索排污口治理路径。芜湖坚持源头治理、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的思路,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排污口整治做法。针对城市雨洪排口、污水处理厂排口、农业面源排口、港口码头排口等不同类型,推行“排口整治+环境修复”模式,探索出了“两垾”及胜利渠收水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朱家桥尾水净化生态公园、奎湖湿地公园、陶辛百鸟滩、弋江“三湖一坝”、十里江湾生态公园等整治典型案例,使入河排污口整治取得实效。
下一步,芜湖市将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压实整治责任,统筹抓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维护管理等工作,确保全市排污口管得住、管得细、管得好。深化分类整治,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强化追根溯源、精准施策、分类整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重点排污口跟踪监测和排污管道巡查维护,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筑牢长江芜湖段重要生态屏障。
湖北:实行清单式管理 压紧压实责任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江大保护工作,将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安排部署,并将其作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重点任务由省领导领衔推进。成立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住建厅等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专项指挥部,统筹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2021年底,湖北全省12480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完成排污口溯源、分类、命名编码,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整治8467个(含部级审核认定的非排口1004个),占比67.8%。
一是实行清单式管理,定期调度梳理。印发《湖北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参考要求、“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及台账模板》,指导各地科学制定排污口整治“一口一策”方案。对全省12480个排污口监测、溯源和整治进展实行清单管理,每月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全面掌握任务推进情况。2022年4月,报请省政府领导专门致信15位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督促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力度,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是健全完善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在2021年向市州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2022年以专项指挥部名义向市州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市州整治工作持续实施定期调度分析、项目评审评定、工作进度提醒、开展现场推进、典型示范引领五项机制。2022年6月,以专项指挥部名义印发《关于建立实施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常态化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省直部门联动机制;同时梳理分析了1507个重点排污口,分别向省直部门进行反馈,向市州政府进行交办,进一步压实责任。
三是加强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2021年以来,先后分8批推出了排污口溯源整治52个典型案例和8项经验做法。湖北省整治工作的成效获得生态环境部领导及省政府分管领导的批示肯定。
四是加强现场抽查,帮扶解决问题。在指导市州开展整改现场核查和“回头看”的基础上,省专项指挥部两次组织开展了排污口溯源整治交叉抽查帮扶。去年督促整改73个环境问题,今年对发现的非法排污、整治不彻底、整治难度大等45个问题点位,报请省政府同意向市州政府进行了交办,整改纳入常态化调度清单。今年专门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工业企业涉水排放环境违法专项执法行动,强化排污口溯源成果应用,依法严厉打击涉水工业企业违法排放问题。今年1月—8月,查处涉水排放环境违法案件253件,处罚金额约2819万元。
湖北省作为长江径流里程最长的省份,排污口数量多,约占长江11省市总数的1/5,从溯源和整治情况看,城镇雨污混排、管网错接混接问题比较突出,农业农村排污口及河港沟渠水质改善等整治任务艰巨。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对标对表,有序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落地见效。
完善措施,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强化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具体措施及要求,对地方工作开展情况常态化实施日常调度、现场帮扶、沟通会商、督办通报、典型示范等工作机制,夯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体责任。
聚焦重点,进一步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聚焦重点、难点排污口和整治易出现反弹风险的排污口,会同省直成员单位,每月派出小分队和业务专家,开展滚动式、压茬式现场盯办帮扶。完善“督办帮扶、交办反馈、跟踪调度、整改结账”的闭环管理机制,督促和指导地方查漏补缺,严防整治反弹和表面整改问题发生。
严格评估,进一步强化奖惩激励。加强日常工作评估和年度综合评估,及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和整治成效,加强示范引领和通报表扬。对问题整治不严不实和工作推进不力的,视情采取通报、约谈或问责等措施。
湖南永州:坚决“守护好一江碧水”
永州是长江重要支流——湘江的发源地。近年来,湖南省永州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在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589个排污口全部完成“查、测、溯”并整治到位404个。上半年全市水质优良率达100%,综合指数同比改善9.98%,排名从2019年的全国第27名前进到第17名。
坚持一域谋全局,高位统筹推进。坚持把入河排污口整治作为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手段,以湘江一域之美为长江大保护添彩,为巩固提升“十四五”水环境质量加力。始终以最高的站位抓部署。湖南省委省政府3次专题调度,书记、省长签发《湖南省第7号总河长令》后,永州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传达部署,连续两年将整治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出台文件十余份。始终以最实的举措抓推进。坚持抓早、抓实、抓细,将整治工作作为全市2022年十大生态环保项目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一明确市县包保责任领导,定期调度、通报、考核。始终以最强的保障抓落实。把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组建了市、县、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工作专班。整合各方资金资源,累计投入4.9亿余元,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坚持对标抓提升,全面排查溯源。对标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的溯源、整治、销号等全套工作规范,进行了三轮排查和两轮溯源分析,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展开问题整治。一是扩广度。将排查范围从湘江干流两侧扩大到全市域,排查对象在生态环境部清单的基础上增加了172个排污口,做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二是拓深度。构建完备的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污染物种类等基础数据库,将数据应用与水质改善深度结合,针对重点污染因子开展专项整治,水质持续改善。三是加力度。将排查整治与河长制、“利剑”行动相结合,强化部、省、市、县四级联动,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和市直部门督导责任,层层加力加压。
坚持治水先治岸,精准施策整治。坚持水岸统筹,围绕问题“哪里来、治什么、怎么治”,开展系统治理。在分类整治上下功夫。开展规范化建设和长期整改,探索出关于标志牌样式设计与竖立原则的“湖南细则”。全市排污口已完成立行立改201个、规范化建设82个、长期整改121个,余下185个将在2024年全部整治到位。在设施建设上求实效。实施净网三年行动计划,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50套,新建雨污分流管网1016公里、截污工程24项、污水提升泵站34座,14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在部门联动上做文章。建立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农业、水利部门联动整治机制,做到问题第一时间报送、责任第一时间厘清、整改第一时间落实。加强执法监管,查处排污口案件26起,湘江纸业排污口重油泄漏赔偿案被最高检评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参评长江经济带问题整改正面典型案例。
接下来,我们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直面痛点难点,解决突出问题,真抓实干,坚决“守护好一江碧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重庆: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在生态环境部指导支持下,重庆市开展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坚持两个试点区域先行先试,长江、嘉陵江、乌江“三江”沿线24个区县压茬推进,有序落实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四大任务。在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中,重庆总结了一系列试点经验,制作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专题片》在全国会议上播放。
一是站位有高度。重庆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多次研究部署排污入河问题整治,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市委书记、市长连续4年联合签发市级总河长令,接续部署开展整治“三排”(污水偷排、直排、乱排)、整治“三乱”(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提升“三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落实“三实”(查河要实、治河要实、管河要实)专项工作,安排部署“三江”(长江、嘉陵江、乌江)流域暗查暗访行动,多次带队现场调研督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结合落实“河长制”,“一人一段”推进整治入河排污问题。分管副市长担任专项行动推进工作组组长。
二是统筹有力度。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先后印发指导性文件13份,召开调度会议30余次,组织暗查暗访80余批次,开展核查督导100余次。市发展改革委(市长江办)、市住房城乡建委等12个市级有关部门积极响应,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全程协同指导、督促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坚持人员、资金、阵地、制度四落实,形成任务、责任、问题三张清单,倒排工期、打表推进,确保“有人干事、有条件干事、能干成事”。10个区结合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四川省有关地市联合排查整治跨界入河排污问题。
三是落实有深度。坚持“查、测、溯、治”四大任务一体推动、一体落实。坚持全面“查”,实施一级航测排查、二级人工排查、三级攻坚排查“三级排查”机制,主动将排查范围扩展至全市流域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排查距离由沿江2公里扩展到5公里。全空间航飞排查山地面积近5000平方公里,全时段排查甄别三峡库区丰水和枯水期排污口,统筹排查20余万个点位,全面摸清底数。坚持严格“测”,实施监测技术方案先行,梯次推进全覆盖采样,结合排口类别分类监测,实现测深测准。坚持精准“溯”,按行业实施专业化溯源,按水质类别差异化溯源,按入河排污口难度区别化溯源。采用人工检查、技术排查、资料核查等方式,并结合天空航拍、地面检查、人工背氧气瓶深入箱涵内部探查等多种方法,既确保进度快,又确保质量高。坚持长期“治”,落实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三个一批”要求,结合沿江化工企业搬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港口污染整治等专项工作,连续3年开展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发现相关问题8000余个、立案查处280余件。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以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为重点,印发实施《主城排水系统溢流控制及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聚焦排水系统清污不分、雨污不分、旱季直排、雨季溢流、韧性不足等问题。生态环境部交办重庆的4014个入河排污口,已累计制定整治方案3744个,整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建成投用入河排污口综合查询、智能预警两个大数据系统,实现排污口“一张图、一张网”智能化监管。
四川成都:摸清底数 夯实基础
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打好碧水保卫战的重要抓手,制定统一管理、统一思路、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行动“五个统一”工作标准,统筹推进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交办的1323个排污口整治工作,已完成整治1321个,完成率达99.8%。同时,成都市自加压力,将全域7200公里河湖岸线纳入排查,目前已排查6856公里,建立“一口一档”排污口清单4万余份,发现问题3974个,已完成整治1887个。2022年1月—8月,全市12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一是注重多维联动,开展全域排查。按照“查、测、溯、治、管”的工作思路,坚持“有口皆查、有水必测、有查必溯”。安排专项资金8450万元,组建23支专业队伍,依托“三级排查+两级质控”工作机制,对全市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体检,确保入河排污口“查”得全面、“测”得准确、“溯”得精准,为“治”得彻底和“管”得有效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坚持细化标准,推进分类整治。根据排查溯源结果,进一步细化分类整治标准。按照“三个一批”工作要求,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排污口予以取缔或合并,对能立即整治的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整治的先通过应急措施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再“一口一策”逐个治理,确保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三是聚力试点先行,突出示范引领。成都市对穿城而过的锦江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整治试点。根据排查和监测溯源情况,对锦江干流139个重点问题排污口实施挂牌整治,优先解决污水直排问题。投入180余亿元对7400余公里市政排水管网和1.3万余排水户内部管网开展普查整治,治理病害管网1250公里、重点病害排水户4233户、新建污水管网1300余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5万吨/日。投入8900余万元在锦江干流1204个入河排口建设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初步实现污水下河问题及时“动态清零”。2021年以来,锦江流域4个国控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Ⅲ类以上,其中黄龙溪出境断面从“十三五”初期的劣Ⅴ类提升并保持在Ⅲ类。
四是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成都市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构建市委市政府统筹、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责任单位主治、属地区(市)县政府兜底、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的工作机制,将排污口整治推进、销号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综合河长制常态化巡查机制和信息化手段,全面整合全市各类入河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等信息,逐步建立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下一步,成都市将学习借鉴其他地方的先进做法,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的工作要求,在全面完成排查任务的基础上,坚决做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