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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再上新台阶​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日期:2022-12-20    点击:

云南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再上新台阶

全省已有十五个州市、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记者:陈克瑶 发布时间:20221220

近年来,云南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等方面持续发力,依法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管控,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11月,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9.7%,居全国前列。图为冬日暖阳下,蓝天白云把省会城市昆明装扮得更加美丽迷人。 本报记者蒋朝晖摄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年来,云南省立足现有条件努力探索创新,多措并举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实现了示范创建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在前不久召开的第十届中国生态文明论坛上,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迪庆州)、临沧市、昭通市绥江县被生态环境部授牌命名为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景东县)被授牌命名为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迄今,云南省已有15个州(市)、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有7个地区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在西部省份中排名第二。

1 探索形成云南模式,不断创新转化路径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文明建设处处长莫绍周介绍,云南高度重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坚持机制引领,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机制;坚持规划先行,严把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等有效举措,推动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取得显著成效,探索出了生态创建的云南模式。

在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中,云南逐步探索符合省情的创建机制。建立目标责任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促进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责任机制;建立交流培训机制,自2017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每年均组织举办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培训班,采取专家授课、现场教学、经验交流等方式,对各地生态创建负责同志进行教学培训;建立帮扶指导机制,围绕创建地区的基本情况、工作特色亮点、典型示范案例以及生态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问题等,组织专家赴各地开展调研,帮助指导解决规划编制中定位不明确、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建立宣传推广机制,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典型案例作为宣传重点,对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典型模式、成功案例,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示范建设的影响力。

云南围绕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以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为目标,积极探索符合云南实际和特色的“两山”转化路径。如丽江市华坪县作为曾经的重点产煤地区,闯出一条“矿业转型、矿山转绿、矿企转行、矿工转岗”的“四转”模式,实现了“黑色经济”向“绿色经济”的华丽转身;景东县探索出以生态制度建立保护生态环境为根基,助推茶叶、核桃等传统农业,野生菌菇等高原特色产业发展,以黄草岭村为代表的产业融合发展等发展路径和模式,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案例和经验。

同时,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指导已成功创建的地区制定巩固提升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紧扣指标体系抓提升,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推进从“创建”到“示范”的转化,推动各地形成一届接着一届干、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良好局面。

2 示范创建提质增效,以创促改成果明显

通过全省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云南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取得显著成效,以创促建、以创促改成效逐渐显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平均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

迪庆州通过以创促建,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2021年全州森林覆盖率达77.63%,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9.7%,国控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为100%;临沧市加快绿色低碳转型,节能减排降耗成效明显,2021年全市单位GDP能耗量为0.35吨标煤/万元,单位GDP能耗下降9%;昭通市绥江县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打造美丽宜居生态家园,全县森林覆盖率71.99%,实现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达100%

同时,云南省以创促改推动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严格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对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各类专项督查中存在重大问题,且未按计划完成整改任务的或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的,实施一票否决制。倒逼创建地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落实涉及中央及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问题事项的整改。

2021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曝光的保山市东河污染问题,通过认真整改,目前4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32项,东河水质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景洪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18项整改措施已完成17项。

3 着力抓实重点工作,增强创建内生动力

莫绍周表示,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水平和能力,下一步,云南将重点从全面提升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水平、持续加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监督管理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云南将按照统筹指导,规划先行要求,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对已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的地区,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帮扶指导,严格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生态示范创建技术报告等有关材料编制和审核把关,力争云南省在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质量和数量上有突破;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好第二批、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估工作。

明年,将继续开展第四批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遴选申报,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夯实重要基础。

同时,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创建监督管理机制,组织对获得省政府命名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开展复核,切实加强已命名地区的动态管理,加大宣传,提高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