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
潍水沂山织锦绣 绿染鸢都满目春
记者:周丽华 孙康元 鲁记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7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近期研究提出全省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拟督察激励名单,潍坊市凭借优异的成绩名列其中。这是继获得2021年度国务院督察激励后的又一项殊荣。成绩的背后离不开潍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凝聚着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
2022年,潍坊市生态环境系统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双保、双促进”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以实干实绩交出了一份守底线、提质量、惠民生、促发展的合格答卷。
全力打好三大战役 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2022年,潍坊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首次进入前100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8天,优良率连续两年达到75%以上;PM2.5浓度达34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7个国控河流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5.7%,20个省控以上河流断面全部达到Ⅳ类水体以上。全市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临朐县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青州市获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奎文区获首届省级生态文明十强县。
为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潍坊市出台年度攻坚方案,实施重点任务80项、攻坚项目328个,集中开展臭氧治理、扬尘防控等“八个专项行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在大气环境方面,狠抓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等领域深度治理,实施大气污染重点治理项目196个,全部淘汰35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0.1万户、城市清洁取暖改造153.4万平方米;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完成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报废更新国一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1009台。开展扬尘防治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工地5014个,整改问题3119个。
在水环境方面,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推进黑臭水体、雨污混流及污水处理“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建成区12条黑臭水体全部清除,完成中心城区952个小区、169条道路、739处错接混接点和县级81.46公里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12个;创新形成“分级滞蓄、分质处理、时空调节”治理模式,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开展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对11条入海河流实施“一河一策”总氮控制,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1262个,核查入海排污口921个。
在土壤环境方面,抓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推进4个国家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试点项目实施,督促11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严格落实法定义务,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和自行监测方案抽查率达42%。
聚焦“1386”工作思路 筑牢绿色发展根基
2023年,潍坊市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立了“1386”生态环保工作思路,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这“一个目标”,聚焦提升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确保环境安全“三条主线”,开展美丽潍坊、减污降碳、服务发展、保卫蓝天、守护碧水、捍卫净土、督察整改、环境安全“八个专项行动”,实现治理构建、精准管控、优化执法、制度创新、宣传引导、铁军建设“六个新跃升”,协同推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聚焦党建统领,深化铁军队伍建设。把“抓班子、带队伍、正作风、提标准”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倡导和树立“担当、协同、高效、创新、标杆”工作理念,常态化开展作风整顿和廉政风险排查,打造潍坊环保过硬的工作品牌,努力实现工作质量和铁军形象“双提升”。
聚焦绿色低碳,推动发展方式转型。深入推进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优化调整,持续推动主要污染物减排。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探索建立生态赋能产业发展“六个一”推进机制,提高资源环境市场化配置效率。支持峡山、滨海、青州实施好国家和省级EOD模式试点,全力打造培育EOD试点潍坊模式。
聚焦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集中精力打好重污染天消除、臭氧污染防治等“十场标志性战役”,力争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河流水体优良比例持续提升,农业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规范管理。
聚焦生态保护,构筑绿色生态屏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强“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支持青州市、昌乐县创建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聚焦改革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大力推行“全员环保”机制,深化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强化“刑责治污”机制,深化环保执法司法协同联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化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及应用,全面提升环境管理精准化、数智化水平。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营造“全民共治”良好局面。
强化生态全流程服务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潍坊市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服务保障,做好要素保障工作,助力重点项目“加速落地”、小微企业“轻装上阵”,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加强审批服务,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实行重点项目调度联络机制,主动对接协调有关工作部门,建立2023年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服务保障清单。深化“一企业一目录一清单一联络员”工作机制,提前介入,全面掌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全过程、全生命周期跟踪服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并联提速,做到即来即审,优化提升审批效能。
简化小微企业环评管理,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 2020 年本)》,实行环评豁免管理。继续扩大打捆环评范围,试行环评承诺制,明确环评承诺制试点范围、具体实施方式、监管方式等内容。明确重大变动适用范围。
做好环评政策帮扶指导。开设“线上咨询”和“线下专区”,通过远程服务平台、官方网站、政务服务窗口、热线电话等途径,强化环评咨询服务,扩大环评政策宣传,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把握环评有关要求。实施“一企业一联系”生态环境系统全员包靠企业,定期与企业开展座谈交流,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生态环境难题。
加强要素保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建立重点减排工程清单并动态更新,严格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坚持减存量与控新增协同发力,优先保障省市重点重大项目落地。对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积极争取省级收储的碳排放指标,推动项目顺利落地。豁免符合条件企业末端治理,企业采用原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探索在环评审批阶段实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豁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