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
记者:杨晓梅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5日
七月十二日,无人机在朱雀国家森林公园拍摄的秦岭山脉壮丽景象。杜玮摄
目前,秦岭陕西段2022年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等级区域占比为99.3%,53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秦岭区域内的11个县区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秦岭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
近年来,陕西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牢记“国之大者”,持续巩固拓展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切实当好秦岭卫士。
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持续增强。陕西省始终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秦岭一线实地调研,省人大扎实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和监督调研,省政协召开“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建设”专题协商座谈会,省高院召开秦岭沿线七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发布《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陕西宣言》,省检察院会同七省(市)建立跨区划协调配合机制,省秦岭办印发秦岭保护工作要点、责任清单,全省上下协同发力,基本形成条块结合、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秦岭保护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整治成效显著。陕西省深入推进突出问题动态排查、矿山专项整治、农家乐集中整治、旅游景区整治督导检查,扎实开展交叉执法检查、专项督察、明察暗访,加大有奖举报宣传和典型问题曝光力度,解决、整改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全省非法采砂行为查处工作和白河县硫铁矿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省级年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动态台账问题数量由2022年的415个减少至今年的87个(现已备案销号29个),全省56座整改提升类小水电站全部接入视频综合监管系统,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线索237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生态环境问题700多个、处分700多人。
提升监管水平,建成多维监管体系。切实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陕西省积极推进秦岭生态卫星研发,加密卫星遥感影像获取频次;建立秦岭视频综合监管系统,逐步将秦岭区域小水电站、涉矿企业、尾矿库、农家乐等纳入监管系统,实行在线实时监控;建立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调整优化全省秦岭区域网格划分,配备四级网格员6004名。陕西省初步建成“空天地网”一体、网络化网格化结合、线上线下联动的监管体系。
强化系统思维,生态修复稳步推进。陕西省持续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统筹开展矿山修复、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秦岭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秦岭核心保护区98%的面积、重点保护区77%的面积、一般保护区22%的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秦岭区域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16.3万亩,朱鹮、秦岭石蝴蝶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案例和佛坪县秦岭大熊猫保护案例入选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例全国优秀案例。全省169个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已退出矿业权全部完成恢复治理,完成营造林任务200万亩,松材线虫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秦岭陕西范围森林覆盖率达82%,生态空间面积占89%以上,大熊猫野外种群数量增幅密度全国第一,秦岭区域朱鹮数量已由7只增加到5300余只。
优化产业结构,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加快。陕西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修订印发产业准入清单,连续两年累计拨付7000万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纵向综合补偿资金,同时积极探索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实践路径,加快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做法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典案例,宁陕县完成秦岭区域2宗林业碳汇交易,宝鸡市凤县、汉中市佛坪县、商洛市柞水县、汉中市留坝县、汉中市宁强县、安康市岚皋县荣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