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好公益诉讼“利剑”,守护美丽四川绿水青山
记者:王小玲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4日
9月22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上获悉,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30225件。
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立案16793件,占比55.50%;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2万件,诉前整改率94.89%;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2000余件,法院生效裁判支持率100%。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地和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四川要写好生态文明建设这篇大文章,离不开四川检察机关的加持。未来,四川省检察机关将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继续围绕各环节要素和生物要素开展监督,重点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在推动诉源治理、促进制度化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挥好公益诉讼“利剑”
推动长江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一组组数据,见证了四川省检察机关在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上的努力。
自2020年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在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方面,聚焦水体污染、固废污染、尾矿污染、大气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立案3666件。
积极办理最高检牵头的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案,立案73件。如,南充顺庆区检察院在督促整治船舶拆解污染环境问题时,发现部分船主违规领取船舶拆解补贴,督促行政机关予以追回,案涉资金约500余万元。
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聚焦流域生态、河道安全等问题,立案88件。其中,红原县检察院针对黄河上游重要支流白河堤防坍塌污染水环境、影响行洪安全、岸线后移侵蚀湿地等问题,推动辖区开展全流域排查和修缮。严厉打击侵占湿地、盗采泥炭等行为,立案59件。
尤其是,突出保护世界上最大的高寒泥炭沼泽湿地“若尔盖湿地”。阿坝州检察机关创建“鹤翔兰萨”公益保护品牌,专司湿地保护。若尔盖县检察院针对“热尔大坝”附近草原鼠害泛滥、逐渐荒漠化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实施鼠害综合防控,开展人工种草,改良退化草原。
四川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地区和生物基因宝库。为此,四川省检察院多维度保护生物多样性,强化境内红豆杉、桢楠、天全槭等野生植物以及林麝、马麝、小熊猫等野生动物的保护,立案2015件。助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在56个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检察联络站,办理案件1576件。
“未来,我们将重点关注长江流域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和岸线保护;结合青藏高原生态保护,重点关注泥炭盗挖、湿地缩减、草原鼠害、草原荒漠化等问题,守护黄河安澜。”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王麟说,还要高度关注破坏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大熊猫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若尔盖等国际重要湿地生态坏境的行为,督促保护具有重要生态价值地区的生物多样性。
主动聚焦环境领域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是四川省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
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环境问题,四川省检察机关依托为期3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行动,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实效,着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营造良好人居环境。紧盯黑臭水体、固废垃圾等污染顽疾,加大办案力度,立案5084件。宜宾市检察机关开展长江沿江排污口和城镇排水管网整治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投入8800万元开展专项整治,完善城镇排水管网建设,解决管网入户“最后一公里”等问题。成都市检察机关对含铅、汞、镉等重金属元素的废弃硒鼓墨盒等电子废弃物污染问题开展监督,推动强化废弃办公耗材回收处置监管,依法回收处置硒鼓墨盒5万余个。
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成都、雅安、甘孜等地检察机关针对畜禽养殖、水网养殖、污水直排等破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等问题,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监督,立案389件。雅安市检察机关对全市214处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督,推动政府投入220余万元进行整改。眉山市彭山区检察院针对柑桔经果林施肥等影响饮用水水源问题,推动主管部门逐步将一级保护区内土地流转为生态涵养林,二级保护区内经果林有序退出。
守护群众安宁权。围绕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自贡、遂宁、广元、绵阳、德阳等地检察机关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立案30件。自贡市检察机关就公园网红直播、露天收费KTV等噪声污染问题在全市开展“益+噪声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立案9件,整改率达100%。
加强协作配合
不断扩大公益保护“同心圆”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是“国之大者”,也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检察机关履行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法定职责,也离不开各类国家治理主体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配合。”王麟说,四川省检察院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不断扩大公益保护“同心圆”。
近年来,四川省检察院积极与河长办、生态、林草、国土等部门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部门协作。与法院、生态环境等部门签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协作意见,与省水利厅共建都江堰灌区水利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与省林长办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等。
强化跨区域协作。不断深化全省各地与渝、黔、滇、藏、青、陕、甘等地就长江、黄河、金沙江、赤水河、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跨区域检察协作。
在服务保障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上,川渝两地长江流域50多个检察院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36个,互移线索41件,立案41件。其中,遂宁、资阳相关基层院联合重庆潼南区检察院巡江11次,针对污水排放、非法捕捞、破坏岸线耕地等问题,督促主管部门投入2900余万元开展琼江、涪江跨界河湖及岸线环境整治。
同时,认真推进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四川省检察院与眉山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黑龙滩违规占用林地系列案,推动公益诉讼条款写入《眉山市黑龙滩水库保护条例》。泸州市检察院梳理的污水灌溉耕地养肥污染自然水域问题通过转化为代表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从完善机制、加强检测、治理农村污水等方面,推动过量施肥问题源头治理。
“我们还将继续做好‘益心为公’志愿者和特邀检察官助理的激活到岗工作,在完成招录扩容的基础上,创新‘沉浸式、亲历性’办案等参与机制。”王麟认为,在全面深化检校合作上,要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保持密切联络,以共建研究基地为载体,推动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与检察实务互融互促,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专业性与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