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法院打造贵州生态司法保护“新样板”
记者:王家梁 远航 汪怡潇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1日
全国首份《古树救治令》、全国首例“司法碳汇跨省协作”、全国首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全省首个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放归救护联动机制……这众多首次的背后是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法院守正创新以法护绿的生动体现。
近年来,雷山县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用好用足审判职能,创新惠民司法产品,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辖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纸令下 救活守护村寨“活菩萨”
“太感谢你们了,我们的护寨树真的救活了。”近日,几位村民来到雷山法院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然而在不久前,这棵诞生于春秋时期,2600年树龄,被村民奉为“活菩萨”的“古楠木王”却命悬一线。
2021年隆冬,陆某州、张某富等人相互邀约,连夜窜至剑河县南哨镇南哨村下展旦自然寨“白岩屋脚”山场,以春节期间的鞭炮声为“掩护”,对“古楠木王”等多棵金丝楠木实施盗割。
案件不久便被侦破,涉案人员尽数伏法。2023年4月12日,雷山法院“双碳”巡回法庭在剑河县城关广场巡回宣判该案,判决11名被告人及4名附带民事被告以认购98万余元的碳汇,对致死的楠木承担替代性修复,对受损坏的“古楠木王”承担修复救助费用29万余元。同时,15人共同承担惩罚赔偿金15万余元。
然而,该案被告人认为判罚过重打算上诉,一旦上诉,二审审理需要时间,将导致29万余元的修复救助费用无法及时支付,救助进程将被延后,“古楠木王”将极有可能在此期间死亡。怎么办?
“令你们在收到本救治令之日起三日内,缴纳救治修复费293890元,先行用于‘古楠木王’一树的抢救。立即执行,不得有误。”经反复思考和调研,该院发出了全国首份《古树救治令》,责令被告对其致伤的珍稀古木,必须根据国内知名科研机构专门出具的修复方案,运用科学手段加紧救治,确保古树恢复生命力。
不仅如此,知悉社会广泛关注楠木王案进展,11名被告人及4名附带民事被告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罪行对生态的严重危害并主动放弃了上诉,目前正积极投入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志愿工作中。
“通过公开审判、释法说理,强化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刻理解、对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自觉维护,使法律法规从刚性约束的‘文本法’真正转化为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的‘内心法’。”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庭长杨秀启说。
该案正是由雷山法院于2019年成立的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审理。该法庭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按照惩治与预防并重、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共存的思路,创立了值得借鉴和推广的“雷山经验”。
守正创新 筑牢野生动物“回家路”
2023年11月3日,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腹地,雷山法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示范基地附近,该院会同有关单位,对一批涉案活体野生动物进行放归,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毛冠鹿、94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健康平安“回家”。而在过去,救护、管理、放归活体野生动物一直是件让法院及相关部门头疼的工作。
“我们在办理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野生动物活体物证的取证、管理等问题。但是,野生动物在本质上并不是‘物’,它们都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特别是面对一些有伤病的野生动物,如果处理不慎不但放生后无法存活,甚至可能把传染病带回原有族群造成更大的伤亡。”雷山法院副院长吴章义说。
去年5月1日,随着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施行。雷山法院汇总整理自环境保护法庭成立以来办理的涉野生动物案件,提炼和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在沟通协作上的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并充分结合辖区实际,出台了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放归救护联动协作机制,并建立雷山法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示范基地。
“自该机制运行以来,救助中心接收救助了灵长类、禽类、偶蹄类等各类涉案活体野生动物。同时,在接纳的野生动物里,还有一部分是非涉案的、群众发现的受伤野生动物,因为宣传到位,群众及时准确地采取了报警措施,让它们最终都得到了及时的救护、科学的放归。”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一工作人员说。
据统计,2023年,该院辖区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救护存活率、放归率达100%;辖区内发生的非法捕捞、非法捕杀野生动物、非法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生物多样性的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下降率27.1%。
“保护野生动物,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改善自然资源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内容。”吴章义说,通过强化府院联动,不仅加大了对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的及时放归救护工作,也为共同维护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奠定了制度基础。
点绿成金 打造乡村振兴“新模式”
2023年10月18日,在贵州省雷山县西江镇黄里村踩鼓场上,广东省一企业代表与黄里村林农代表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并互换文本,达成全国首例“司法碳汇跨省协作”企业认购协议。同时,揭牌成立全国首个“‘司法碳汇跨省协作’助力乡村振兴实践基地”,旨在以司法“含绿量”提升林业发展“含金量”,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助力乡村振兴。
早在2022年7月,雷山法院就发动黄里村15户林农,将176.7亩森林以一亩森林碳汇折算50元为一股入股本地茶企,实现和谐发展互利多赢,森林得到更好保护,林农喜获入股分红。其他林农见状也找到法院,希望把碳汇变成真金白银。法院决定开辟新途径,回应群众期盼,便有了2023年的第二次林农企业共舞。
依托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对口帮扶贵州省雷山县政策,雷山法院抢抓“桥头堡”政策机遇,创新作出司法碳汇跨省协作新谋划,联系到广东一知名家电企业,促成了两地的这次“司法碳汇跨省协作”。
根据协议,该企业自愿对黄里村林农1000亩森林碳汇,按每亩每年碳汇量作价60元予以认购,每年总价款共计6万元。林农方面,保证对林地精心管护,不出现滥伐、失火等损毁情形,若出现该情形则份额相应减少,并按照民族地区传统乡村治理方式承担相应处罚;如因生产生活需要持证采伐林木,必须征询和告知对方;对采伐林地和自然灾害损毁林地,要及时补种补植。
“雷山县拥有丰富的森林碳汇资源,通过山海携手发展碳汇经济,必将助推企业和林农优势互补,实现兴企富民,助力雷山打造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示范区作了有益探索。”雷山县乡村振兴局局长祖丕波说。
据悉,此次“司法碳汇跨省协作”,尚属全国首创。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让森林碳汇“软资产”转化为兴企富民“硬效益”,这无疑为深化东西部协作探索了一条新路子。
“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推动环资审判步入高速平稳发展轨道,是人民法院提升司法水平、服务大局工作的重要抓手。雷山法院将努力践行‘两山’理念及‘双碳’战略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助力绿色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雷山法院院长刘万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