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以立法促普法 保障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发布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4日
日前,广东省林业局在2023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取得“优秀”等次。2018年以来,广东省林业局推动新制定涉林地方性法规1部,修订、修改6部;修改涉林省政府规章6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0余件。持续深化全省林业“放管服”改革,省级林业行政职权压减三分之二以上。
长期以来,广东省林业局持续着力健全普法工作制度体系,推进林业资源保护工作。近年来广东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林业立法,完成《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等制(修)订工作,率先把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写入地方性法规,将古树名木作为重点保护对象,牵头推进涉野生动物监督检查和林木采伐、植树造林等水土流失监管纳入广东省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
2021年以来,广东省林业局在起草多部法规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共召开立法听证会和论证会20余次、座谈会50余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0余次,深度调研,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立法工作。
如新修订的《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整合了原《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公益林、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内容。在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方面明确了古树名木的分级保护制度,对属农村传统果、茶树等经济树种的古树名木的合理利用和损害、死亡处理等特殊情形作了规范,对砍伐、擅自迁移等违法行为作了规定并新设了法律责任。
同时,广东省林业局还持续开展“清风”“绿盾”“碧海”“护松”等专项行动,建立“林长+警长”等协作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强化协同执法、联合执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知情权、监督权。
“除了着力于立法,广东还将普法有机融入执法全过程,把‘纸上的法律’真正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八五”普法以来,广东省林业局推动立法、执法、履职和普法动态融入林业各项工作,成立依法行政和普法领导小组、组建林业系统“八五”普法志愿者队伍近100人,成功打造首批10个广东自然资源·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动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201个国有林场、115个省级自然教育基地、50个林业教育基地、10条南粤红绿径成为全民守法普法的一线阵地。
据统计,“八五”普法以来,广东举办各类专题法治讲座和依法行政等普法培训50场次,林业系统内受众人数达50万人次,利用国家宪法日、全国生态日、世界湿地日等节点,联动全系统开展普法宣讲大赛、林业法治宣传进基层暨古树名木打卡赛、登山大赛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0余场,组织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1000余场。
接下来,广东省林业局将进一步实施好“八五”普法规划,继续推进林业重点领域法律法规贯彻落实。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继续开展全省林业行政案件统计评查,加强行政执法调研督导。推动全省林业系统、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新普法宣传实践,充分利用资源禀赋继续开展具有林业亮点特色的“法治林业 绿美广东”普法品牌活动,促进法治文化与生态文化深度融合互促,提升林业普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贡献林业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