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开辟矿山修复新路径
“综合利用+工程修复+光伏”联合修复利用,500余万立方米废弃煤矸石“变废为宝”
记者:张黎 发布时间:2024年1月31日
南岭山脉生态腹地的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荷叶—太清矿区,开采历史悠久,小煤窑星罗棋布。面对500余万立方米废弃煤矸石,如何在开展生态修复的同时也能“变废为宝”?
当地采用“综合利用+工程修复+光伏”的联合修复利用方式,通过综合利用煤矸石、土地复垦、发展清洁能源项目,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融合统一。如今,荷叶—太清矿区已开发600亩光伏电站,每年发电约1886万千瓦时,可产生经济价值1753万元。
开辟矿山修复新路径,荷叶—太清矿区的绿色蝶变,是郴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的一处缩影。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扎实行动,郴州市围绕“四清单”重要抓手,有力有序推动先行区建设取得实质成效。
完善机制,创新资金投入渠道
“曾因矿而兴,却也因矿而乱。”作为有色金属之乡,郴州市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压力巨大。
2022年,郴州市获批开展国家级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成为全国“十四五”期间13个先行区建设城市之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谢昆介绍说,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紧盯“建设高水平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这一中心,以点带面统筹推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在生态环境部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支持指导下,郴州市建立了 “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的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成果清单等“四清单”,为先行区建设指明了前行方向。
郴州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召开5次工作推进会,高位部署推动先行区建设工作。
强化制度保障,印发《郴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2022—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先行区建设有了“行动指南”。同时,加强与市发改、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市直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截至目前,郴州市圆满完成“四清单”2022年和2023年7项重点建设任务,有序推进2024年、2025年21项重点任务,先行区建设整体进展顺利。
资金来源往往成为地方实施土壤修复项目的“拦路虎”,郴州市有何诀窍?
“我们多渠道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探索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的有机统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魏立新介绍,一方面,全市累计投入2.57亿元,完成831公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另一方面,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争取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支持,成功申报21个项目,累计获得4.96亿元。
例如,桂阳县荷叶—太清矿区,当地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将废弃煤矸石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拍卖销售。这些废弃煤矸石成品可用于建筑砂石料、制砖和筑路等,产品远销粤港澳、长株潭等地区。
在修复后的矿山土地上,因地制宜发展光伏产业,在光伏电板下种植玉竹等经济作物或复垦为草地发展畜牧养殖业,打造“板上光伏发电,板下现代农业”产业新生态。桂阳县还采取激励措施,引导群众在已修复的耕地和林地发展茶叶、猕猴桃、魔芋豆腐等特色产业。
一个矿区,盘活一地产业,“千年矿都”焕然一新。
聚焦重点,全方位管控土壤环境风险
郴州市将“两条主线”贯穿始终,即聚焦全市重有色金属矿区或冶炼集中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源头预防两大领域。
“这既是重点,也是难啃的‘硬骨头’。”魏立新坦言。其中,在重有色金属矿区或冶炼集中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领域,对全市116个历史遗留矿山进行排查,形成全市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废调查排查初步清单,对环境风险较大的遗留历史固废采取了临时管控措施。累计投入2.1亿元开展11个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治理涉重金属废渣33万吨,有效控制重金属进入周边土壤或水体。
在过程中,郴州市还谋划做好先行区建设“后半程”治理工作,2023年新申报8个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申报中央资金2.94亿元。
在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领域,则依托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强化源头管控。
郴州市永兴县的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现有尾气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提标改造,实现大气排放颗粒物及重金属源头防控,进而降低周边耕地土壤污染风险。“企业入选了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投入资金达1986.6万元,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目前正在试运行。”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环总监彭志平表示。
截至目前,郴州市已完成11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每年实现86吨颗粒物和13.24吨镉等重金属减排,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法定义务落实率达100%。
强化宣传严格考核,查管治护一体推进
以先行区建设为引领,郴州市初步形成“‘两山’理念宣传模式”“严格重点任务考核考评模式”“历史遗留废渣‘查管治护一体推进’工作落实模式”。“三种模式”的先试先行,为全省乃至全国土壤污染防治提供了“郴州经验”。
只有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郴州全市将土壤污染防治融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背景下,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通过领导讲话动员、媒体舆论宣传、面对面宣讲、技术培训班等形式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推动先行区建设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
郴州市将“四清单”重点建设任务纳入考核范围。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对全市11个县市区,18个市直单位、重点监管单位进行排名,考核结果报送市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环保干不好、登报做检讨”。在问题督办方面,郴州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企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于环境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单位,由市委书记或市长进行约谈,并按照0.2分/次扣减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得分。
此外,针对历史遗留废渣,郴州市还探索落实“查管治护一体推进”模式。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科科长刘声扬告诉记者,作为矿产资源型城市,以往的“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发展模式遗留了大量涉重金属废渣。
为治理这些历史遗留废渣,郴州市开展排查调查,对于可能存在环境风险的遗留废渣,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对于明确具有环境风险的,则有针对性采取“源头阻控+人工修复+风险管控+自然修复+综合利用”的技术路线,有效管控风险。对于影响周边耕地或水体环境风险的遗留废渣,科学编制治理方案,实现周边耕地或水体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联合自然资源部门,统筹地质安全、人文景观、环境保护,开展遗留废弃矿山矿渣生态修复。
下一步,郴州市将持续以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为契机,凝练总结重大工程做法,加大项目指导帮扶力度,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消除存量污染,防止新增污染,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