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污水治理情况发现,崇左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申报不严不实,整治敷衍应付;城市污水治理工作中管网建设长期滞后,导致大量污水直排。
一、基本情况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按照国家要求,崇左市2015年排查出城区污染池塘11个(总水域面积约为38550平方米),并将其中5个池塘(总水域面积约为15800平方米)作为黑臭水体上报为国家黑臭水体整治任务。2017年1月和7月,崇左市住建局先后组织编制了《崇左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和《崇左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崇左市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先后予以批复。
截至2020年底,崇左市将5个作为“国家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的池塘全部上报为“完成治理”。
二、主要问题
(一)黑臭水体申报和整治工作不严不实、敷衍了事。
一是申报工作不严不实,点位选择避重就轻。崇左市在申报黑臭水体时,明明已经掌握全部11个池塘的位置和水质情况,但申报国家治理任务时不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来判定黑臭水体,而是拈轻怕重,不如实填报。“烈士陵园池塘1”和“烈士陵园池塘2”是紧紧相连的两个黑臭水体,但是在申报时却只申报“池塘1”,不申报“池塘2”,被“遗漏”的“池塘2”至今黑臭。同样被选择性遗漏的黑臭水体“江州区党校池塘”目前只有靠抽取左江清水回灌才避免复黑复臭。
二是治理措施私降标准,黑臭水体一填了之。崇左市《整治方案》《可研报告》和中央资金批复材料中均明确所有池塘都采用“外源控制、内源消减、生态修复、生态护岸”等综合治理措施开展治理。但崇左市住建局在没有办理任何项目变更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改变治理方式,降低治理标准,对全部11个池塘治理任务中的7个一填了之;其中,上报国家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的5个池塘,有4个被填平。
三是治理工作敷衍潦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督察发现,被一填了之的“西塘池塘”,原是西塘村的纳污水体,该池塘被填平后,源头污水却被置之不理,纳污水渠排水不畅,在距离原池塘不足200米的居民房前屋后形成了新的纳污水体,氨氮浓度22毫克/升,溶解氧0.15毫克/升,属重度黑臭,群众反映强烈,现场向督察组举报表示不满。
(二) 大量污水直排左江,污染治理做表面文章。
进一步调查发现,造成崇左市部分池塘黑臭的根本原因在于不重视污水管网建设,大量生活污水没有纳入城市排污系统,而是经沟渠汇集、地表漫流、渗流,在低洼处形成多个污水池塘。对这些池塘 “一填了之”,而不对污水管网“动刀子”,实际上是在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表面文章”。
督察组调阅自治区住建部门数据发现,2020年崇左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6.7%,全区最差,全国罕见!这是崇左市治污做表面文章的必然结果,也充分暴露出崇左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紧迫感不足。崇左市至今仍没有摸清管网底数,市住建部门对污水走向“一问三不知”,造成污水长期乱排、直排。
督察发现,在距“西塘池塘”污水渠数百米的百货大楼排涝泵站,每天有超过万吨污水直排左江,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86毫克/升、氨氮18.5毫克/升、总磷2.48毫克/升,达到重度黑臭程度。在丽江南路丽江加油站斜对面的河堤下,同样存在大量污水直排左江。
(三)财政资金严重浪费,环境效益收效甚微。
崇左市治污敷衍了事还体现在一边放任污水直排,一边无视“近在咫尺”的污水处理厂长期“吃不饱”。深入督察发现,崇左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作为城区唯一一座污水处理厂,距离丽江南路污水直排口仅仅数百米,距离百货大楼排涝泵站污水直排口距离不足2公里,却因管网不完善等原因,长期低负荷运行,2010年建成投运以来,处理负荷长期不足40%。该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3万吨,2020年实际日均处理水量仅为1.12万吨,但是崇左市却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保底日处理水量3万吨支付污水处理费,仅2020年的污水处理费就超过1000万元,高额处理费被浪费,环境效益却收效甚微。
三、责任分析
崇左市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谋划部署不力;在推动管网建设和污水收集上不作为、慢作为,治污决心长期“难产”。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