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22批234件举报件
记者:张子俊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9日
9月1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22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234件(来电66件,来信168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21件(梅州4件,深圳、佛山、河源、湛江、清远、揭阳各2件,珠海、韶关、惠州、中山、肇庆各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件涉及多种类型),由高到低分别是大气107件(占45.7%),噪声70件(占29.9%),水59件(占25.2%),生态破坏31件(占13.2%),其他26件(占11.1%),固废25件(占10.7%),农业农村22件(占9.4%),土壤9件(占3.8%),海洋2件(占0.9%),核与辐射1件(占0.4%)。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按数量排序分,由高到低分别是广州46件,梅州26件,佛山16件,揭阳15件,东莞14件,中山13件,深圳、湛江、肇庆、潮州各10件,河源9件,汕头、茂名、清远各8件,江门、云浮各6件,韶关、阳江各5件,惠州4件,汕尾3件,珠海2件。
截至9月18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22批共3604件(来电1420件,来信2184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321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15批共2049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910件、阶段性办结505件、未办结634件,责令整改1567家,立案处罚389家,立案侦查10宗,行政拘留6人,刑事拘留33人,约谈146人,问责41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5批221件信访案件中,已办结109件、阶段性办结63件、未办结49件,责令整改140家,立案处罚60家,约谈13人。
污染物快采快测 助环境问题立行立改
为更好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广东组织各地环境监测部门严要求、高效率开展各项督察执法监测,为加速群众投诉污染问题的解决提供数据支撑。
在广州市天河环监站,开展上岗合格证考核,并邀请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相关技术人员,对实验室分析仪器及现场监测设备进行检定和校准。同时,该站还设立24小时应急联系人,建立随时可调动的检验检测队伍。
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抽调23名骨干,组成6个现场监测小组,24小时待命,按照工作部署及需求,开展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截至目前,参加督察现场监测共31次,累计出动120人次,完成83个现场采样监测任务。
采样人员在现场采集样品后,按技术规范保存样品,随后分发给在实验室待命的分析人员。为确保“第一时间采样分析,第一时间出具数据”,实验室人员加班加点分析处理相应项目,8月27日起至今合计完成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样品80余个。
珠海市东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结合传统手工监测与走航监测,助力调查和整改“臭气”扰民等问题。针对废气投诉较集中的高新区某工业集聚区,该中心联合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对高新区5家企业多次开展工业废气执法监测。9月2日至7日,累计出动60人次对55个点位的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恶臭等开展采样监测,出具监测数据158个。
公告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1年8月27日—9月27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0-83187732,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广州市第A125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深圳: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9月16日下午,深圳市市长覃伟中到南山区现场检查督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强调要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推进深圳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针对噪声扰民、污染物排放等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建立台账、明确时限、狠抓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取得扎实成效。要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美丽深圳。
广州:联合执法打击违法洗砂
群众反映在珠三角入口航道有经私自改装后的洗砂船或泡水船洗砂牟利,并把淤泥污水直接排入珠江。南沙区立即组织进行联合执法,采取白天巡查、夜间突击等方式,对重点河段、重点船舶进行重点蹲守和地毯式巡查。至9月14日,共开展联合行动5次,出动船艇30艘次、执法人员200人次,开展夜间巡查8次,检查涉砂船舶120多艘次,现场查获涉嫌洗砂作业船舶8艘。
中山:拉网式排查印刷污染
中山市接到督察组重点交办案件反映小榄、古镇、横栏存在大量无牌无证印刷厂废水废气污染。三镇迅速行动,工作专班按网格化分区域、分多小组,全面排查印刷企业,立行立改。连日来,三镇共计排查近900家印刷企业,并对多家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涉环境违法行为企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下一步当地将继续深入开展一系列拉网式排查行动。
梅州:责令企业整改废气污染
群众向督察组反映梅县区白渡镇某企业存在废气污染和倾倒废渣的问题。经现场核实,对公司堆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遮盖及厂界噪声超标等问题,梅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其限期治理。另有群众反映大埔县高陂陶瓷旅游产业园区内某电子厂废气时常带有酸味恶臭,经现场勘查,该厂存在电烤车间产生废气未完全收集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