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法院对4起钢企污染环境案集中宣判
47名被告人获刑2家企业被判罚金
记者:周宵鹏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09日
近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该市路南、路北、开平、古冶4家法院对4起钢铁企业数据造假、超标排放、污染环境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据了解,4家涉案企业为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中厚板材有限公司、唐山金马钢铁有限公司,均是唐山市重点排污单位。
唐山四地法院对涉案的4家钢铁企业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员、直接参与人员共4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对其中构成污染环境罪单位犯罪的2家钢铁企业分别判处400万元和700万元罚金。
部长暗访发现问题
据了解,唐山相关企业案发源自生态环境部部长去年的一次突击暗访。
唐山市是河北省的工业重地,钢铁产业集中,大气污染治理任务重、压力大。2021年3月1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一行来到唐山市,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到多家钢铁企业突击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对此,生态环境部通报,检查期间,唐山市已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但此次检查发现,多家企业均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高负荷生产,未落实相应减排要求,并普遍存在生产记录造假问题,有的甚至互相通风报信、删除生产记录应对检查。值得注意的是,涉案的唐山金马钢铁有限公司直接被抓到现行。
黄润秋要求,对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弄虚作假行为,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此,唐山市委、市政府立行立改,对存在问题的4家钢铁企业依法采取措施,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行政拘留,对相关监管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其他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全力侦办;成立了由市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组成的4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市钢铁企业逐一检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也组成督导帮扶组,进驻开展督导帮扶。
通过检查,共查出7家企业存在的17个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问题。特别是对企业在线数据造假违法行为,进行专项解剖,发现有企业涉嫌数据造假等案件,均移交公安机关侦办。
逃避监管数据造假
据了解,针对在线数据造假监管难、发现难、取证难等现实困难,唐山公安机关采取提级侦办、指定管辖、异地侦办等多种措施,全力开展侦破工作。对于查处的案件,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随后进行了通报。
据通报,唐山金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逃避监管,伙同第三方监测运营维护单位唐山晓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干扰环保在线监测数据。该公司副总经理雒某某通过能环部长曾某某、烧结厂环保科长杜某某、烧结厂班长柴某某层层传达,由柴某某指使唐山晓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驻厂运维负责人朱某某、员工李某某通过专业手段干扰采样,同时指使有关人员以拉闸断电方式,破坏监测平台及监控设备,致使唐山金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严重失真。
唐山晓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潘某某明知公司员工实施破坏在线监测设备行为,未加以制止。唐山金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唐山晓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串通一气,恶意造假。上述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雒某某、潘某某等12人被刑事拘留。
此外,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还通报,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与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迁安分公司、河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与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迁安分公司、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与唐山绿创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部分人员干扰在线监测数据采样、造成数据失真,相关涉案人员被依法刑事拘留。同时,公安机关对相关涉案企业以涉嫌单位犯罪立案侦查。
污染环境判处刑罚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负责运维在线监测系统的公司伙同唐山相关排污企业进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系列案件,也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相关人员进行的数据造假行为是,采取拔掉在线监测设备采集管,或者拧下采样管、拔出监测温度和流速的管路,使违规生产期间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为停产状态,将虚假停产数据违规记录为正常。
对于涉案的3家在线监测系统运维公司,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将其列入省污染源在线监测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参与河北的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并暂停其安装在河北企业的设备验收、联网。
法院查明,2021年3月,4家涉案钢铁公司为了逃避环保部门监管,采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伪造自动检测数据等方式进行违法生产,大量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经法院审理查明,该4家企业数据造假,超标排放污染物,严重污染大气,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构成污染环境罪。
唐山四地法院对4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法院同时认定,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河北鑫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构成污染环境罪单位犯罪,对其分别判处400万元和700万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