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可提供“代办”环评、“摆平”处罚等“一条龙”服务,企业盲听盲信上当受骗
东莞公布一批生态环境领域诈骗典型案例
及时提醒企业正确做法,避免“踩雷”中招
记者:何闪闪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0日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一批生态环境领域诈骗典型案例。各种惨痛的教训,让企业交了不少“学费”,也为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
“代办”环评或有诈
2021年,东莞市某模具有限公司因未办理环评手续等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这家公司收到处罚文书后,大呼冤枉,拿出盖有“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公章的环评批复文件,称已和东莞市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并向对方支付了6万元;对方也向其提供了环评批复文件,并告知这家模具企业已经完善环评手续,可以放心投产。经鉴定,这份环评批复和公章均为伪造。
由于这家公司未报批环评文件,也未完成验收手续,违法事实清楚,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其维持处罚。这家模具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被骗为由要求撤销处罚,一审判决败诉。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指出,企业应当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判断是否需要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如需要办理的,应聘请有资质的人员编写环评文件,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生态环境部门会出具受理回执,并作出环评审批决定。受理情况和审批决定可通过官网查找公示。如果环保公司称已经提交环评报告或者已经通过环评审批,可到官网查询真伪。
除了像上述模具公司这样花钱买了假环评手续的情况外,还有企业花了十几万元,最后发现对方只帮忙填报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情况。对此,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提醒,企业经营者应当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企业只需在生态环境部门官网自行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没必要另外花钱。
“摆平”处罚变加罚
2021年,东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2022年6月,执法人员到这家公司进行案件复查。面对复查,这家公司拿出一份盖有“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公章的《撤销处罚通知》,并解释说,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有自称环保公司的人员提出有偿帮忙“摆平”处罚。但经鉴定,这份《撤销处罚通知》加盖的公章及文件皆为伪造。这家公司以为处罚已经被“摆平”,就一直未交罚款,违反相关规定,被加处罚款。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指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会在官网进行公示。如果存在案件被复议机构或司法机关撤销的情况,将在官网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变更情况,并将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官网撤销公示。也就是说,某一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后,可以在官网查询到变更处罚情况。同时,被处罚的案件公示信息也将不能再查询到。企业收到行政处罚文书后,应当依法行使救济权利,通过合法途径争取减免处罚。
针对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如果是违法行为在调查取证后直接符合免罚政策所有适用情形的,生态环境部门会分别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和《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至于只符合免罚政策部分适用情形的,生态环境部门会先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待违法行为及时改正后再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了解,免予处罚的案件是因为符合适用情形而免罚,办案全过程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企业要谨防所谓的免罚“一条龙”服务。
“律师短信”勿轻信
2022年5月,东莞市某体育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因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6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向这家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在官网进行公示(不含当事人联系电话等敏感信息)。由于这家公司首次违法、违法情节轻微、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向其发送《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然而,这家公司很快也收到“律师”发来的短信,声称可以帮忙撤销或减免处罚。
幸运的是,这家公司没有联系所谓的“律师”,而是直接把情况反馈至生态环境部门,从而获取了真实有效的信息。《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续也及时送达这家公司。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指出,生态环境部门对外公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命令文书全部删除了当事人的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办案过程决不会外泄个人隐私,也从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律师、环保公司提供代理服务。但是,个别“有心人”通过公示的行政命令、行政处罚等信息,猜测企业将被处罚或已被处罚,再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相关联系方式,主动“招揽生意”。企业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不要一看到“律师短信”就“病急乱投医”。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企业依法享有申请听证、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申请公开道歉从轻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益,可以自行行使救济权利,也可以从正规途径寻找委托代理人,不要轻信他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