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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大讲堂专题学习湿地保护法

文章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发布日期:2022-05-31    点击:

绿色大讲堂专题学习湿地保护法

作者:迟诚 王钰 发布时间:20220531

  本报讯 记者迟诚 王钰报道 湿地保护法将于61日起正式实施。53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举办绿色大讲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和推动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展开交流研讨。

 

  大讲堂邀请北京林业大学教授张明祥专题解读湿地保护法。张明祥深入阐释了湿地保护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湿地保护法对湿地保护的原则、湿地的定义和管理体制,以及湿地保护与利用、湿地修复、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确立了湿地保护管理顶层设计的“四梁八柱”。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湿地生态系统角度出发进行立法,制度设计更加注重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和修复。为贯彻落实好湿地保护法,张明祥建议做好湿地保护法的释义和宣传培训工作,落实湿地总量管控和分级分类管理,发布各级湿地名录,修订完善各项配套制度。

 

  国家林草局强调,湿地保护法的颁布实施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成果,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举措,是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的法治保障,是引领全球生态治理的重要行动。要充分认识湿地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湿地保护法的精髓要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的各项工作,推动我国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

 

  国家林草局要求,要在全国林草系统开展湿地保护法大学习大研讨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快完善湿地保护法配套制度,抓紧出台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方案,编制出台全国湿地保护规划,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湿地分级保护体系。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抓好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的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湿地利用活动的监管和引导,科学合理利用湿地。积极开展湿地科普教育,让社会公众走进湿地、珍爱湿地。认真落实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将湿地保护纳入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湿地保护部门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完善湿地行政执法机制,坚决遏制乱垦滥占湿地现象。强化财政、科研、监测等支撑保障,确保湿地保护法各项制度规定落实落地。